公证为民无小事 群众满意最重要
发布:2012/3/28 来源:本网讯  作者:河源市龙川县公证处  浏览量:4409 

——记龙川县公证处公证员 钟秀英

公证是法律的使者,是公平与正义的捍卫者,是诚信的化身,是取信于民的基础。它没有轰轰烈烈的大案,有得只是平平淡淡的与人们生活休憩相关的生活琐事。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的生活直接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作为一名公证员,办理好每一次的公证,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责任重大。但让“人民满意”决不是一句空话,要靠真挚的感情来维系,要靠实际行动来体现。如今,钟秀英同志做公证员除了收获知识和经验外,认识最为深刻的是:公证为民无小事,群众满意最重要。

记得2011年的一天,钟秀英同志刚上班打开办公室,便进来一群人,老的老,小的小,又哭又闹,简直一团糟。她先请他们坐下,递上一杯水,待他们情绪稳定以后,慢慢地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年仅28岁的郑某,其丈夫因车祸死亡且生前在银行曾有四万多元的存款。七十多岁的婆婆在丈夫的哥哥张某的陪伴下到这里来争要属于自己应该继承的一半遗产,老人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张某也理直气壮在旁边添油加醋。一边的郑某怀中抱着1岁左右大的儿子,两个女儿依偎着她,大的6岁,小的大概三四岁的样子,一家人哭的跟泪人似的,看着实在让人心酸。她把张某及其母亲叫到一边,给他们讲解了有关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让他们明白: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遗产也只是他们共同财产的一半,况且还有三个小孩也有继承权。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不违背法律又遵循了道义。终于,张某首先说话了:“这事到此为止不再说了,赡养老人原本就是做儿子应尽的义务,弟弟虽然不在了,但还有我,老母亲该我养活,细细想想,弟媳已经够不幸的了,以后的生活恐怕会更难……”这时候,在一边不断掉眼泪的郑某也开口了:“哥,你弟不在了,作为他的妻子,我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我会孝顺咱娘的。”看着一家人能够设身处地的互相体谅,握手言和,一股暖流顿时涌遍了她的全身,她从内心深处感觉到了一名公证员的价值。她深深懂得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只要每一位国家公务员,每一名共产党员心中装着百姓,为百姓办实事、谋福利,就肯定能得到百姓的认可。

作为一名公证员她从来都不敢忘记:老百姓人人心中都有杆秤,人民群众用自己的切身利益铸就了一个实心称砣,它时时刻刻都在丈量着每一个公证人员的职责和涵养,丈量着每一份公证书的质地和分量,丈量着公证制度的意义和价值。她时刻警醒自己:工作上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只要是老百姓的事,无论大小,她都会真诚相待,干人民满意的公证事业,做人民满意的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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