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遗款”起纠纷,公证介入化矛盾
发布:2012/3/31 来源:本网讯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公证处 浏览量:4226
女儿“遗款”起纠纷,公证介入化矛盾
3月12日上午,一对年逾八旬的老夫妻接过“继承公证书”,热泪盈腔握着公证人员的手说:“感谢公证处全体同志,感谢好心人,要不是你们的热心帮助,耐心调解,我这笔养老钱不知什么时候才有着落。”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11年7月的一天上午,一对年近八旬的老人家带着外甥来到公证处,男的叫曾×荣,是老隆镇一家镇企业的退休职工,女的叫黄×添,是一个地道的农民,一见面就知道他们夫妻是多年的老病号。疲惫的身躯还夹带气喘,曾伯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请公证处为我们作主”。原来,他们以女儿曾×莲的名义在某银行有一笔定期存款,因为女儿的病故,而无法支取,且这笔存款早在2010年8月已到期,就是女婿骆×平不配合,提出要分得2000元,他们夫妻不同意,由此引发纠纷;导致该存款一直无法支取。经办公证员听他们诉说后,先给两位老人家给予安慰,并递上热茶,嘱托两位老人家不要着急,公证处将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好问题。坐谈中得知,曾伯夫妻因年老行走不方便,将多年的积蓄7000元人民币吩咐女儿存入建设银行龙川县支行定期二年,后由女儿将存单交给两位老人保管,曾伯接过存单一看惊呆了,怎么存单写着的是女儿的名字。当时是女儿听错了曾伯的嘱托,误存了该笔存款,女儿当即也表态,是误写了自己的名字,并告知了丈夫及小孩,说明了存款前后的情况,同时叫丈夫、小孩日后不要争执该笔存款。丈夫及小孩当时也表示日后不会去争执这笔钱,这才使曾伯夫妻心里感到踏实。
但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该款存入银行不久,曾伯的女儿因急病死亡,后事忙完后,曾伯拿着即将到期的存单去银行咨询,并要求提前支取存款,但银行有关人员告诉他们,需以存单上表示的存户本人来支取。否则,无法办理,夫妻走出银行大门,觉得实属冤枉!就是一点疏忽,存款竟成了女儿的遗产,酿成这样大的麻烦。
后来,老人在龙川电视台“普法小知识”栏目得知遗款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才能拿到存款。于是找到公证处求助,经公证处三番五次地电话通知骆×平,骆×平起初还答应给予配合,后来连电话都不接。这样下去,肯定会把老人气死。公证处承办公证员急为群众之所急,先后两次来到骆×平家里,给他上法制课和摆事实讲道理,在耐心劝说下,最后骆×平及小孩心甘情愿地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签了名,在公证员心里悬着近半年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在次日为曾伯夫妻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于是出现了开头这一幕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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