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田司法所成功调处一宗租店合同纠纷
发布:2012/3/31 来源:本网讯  作者:龙川县车田司法所  浏览量:4497 

车田司法所成功调处一宗租店合同纠纷

今年2月2日上午十司法所了一位中年男子,男子一到司法所就气势汹汹工作人员说你们如果不理好,我就拿炸炸掉的房子.司法所的工作人一看情形,即泡上一杯茶,定他的情。在定了某的情后,司法所的工作人耐心地理,请陈某保持克制,不要冲,有事情慢慢商量,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了解,男子叫某,系本赤木村人,在田街道经营建筑安装材料,店主某因租金问题产纠纷某擅自住店,致使他无法正常营业已一多月了,与邓某多次商未果。到司法所,求司法所调处。司法所的工作人问题重性,某的手机,要求他到司法所来调解,但是说现在有事情,走不,要到8才有空,司法所人员当与邓定8上午十到司法所来调解。
2月8日上午事人按到司法所解。了解,事人于2009年2月24日签订了一租店合同,合同定每月的店租人民400元,合同期限至2013年3月1日止。在履行合同程中,某每月如期上交店租,去年中秋期某以同一地段同等面的店租已到650元由,要求某也提高店租。否,就锁陈某的店。在方多次商未果后,某于2012年1月1日擅自锁陈某的店至今,致使某无法正常营业达月,而且是在春
程中,针锋,互不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将各自存在的问题摆面上,对双方分别进行做工作。在做某的工作,首先指出是不的,想解决问题有多方法,但是他采取的是激行,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激化矛盾,同与陈某是有合同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首先是他反合同在先,某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的失他应负责任,某情知自己理亏,度也有之前那强硬。但是仍某不提高店租就不再租他用。因附近店的店租全部已至每月650元。在做某工作,指出他然租店的理由充分,但店主系。某提出提高店租后,某自愿每月付店租500元,但事后又反悔,据人不答底解决问题,最好的法是方都步。最后,司法所提出解方案供考,即某以每月500元付给邓某,直至合同期限完。后因方存在分歧,无法协议。在第二天,司法所工作人又主门进解,再次明利害系,最后成一致的协议:一、某主放弃继续租店合;二、在某探回家后10天内陈物品搬离,同不得坏店内设施;三、某欠下的2月店租,某、某各自承担一半。2月23日,司法所人访事人都能按履行协议事人一致认为司法所的解是众办实事的机省力又省对缓方的系很有好,同时对司法所工作人的耐心解非常意,表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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