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丨和平县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
发布:2024/5/16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752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5月16日,和平县司法局联合县工商联在广东东森堂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宣讲活动。阳明司法所、民营企业代表、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参加活动。县工商联副主席吴雁龙主持活动,县司法局政工办主任刘碧谊参加活动。

 

活动中,“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贤贵律师事务所欧建强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内容进行重点解读,特别是用合同编的十五个亮点来讲解相关法律条文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阐述了实施民法典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欧律师在讲解过程中还穿插了许多典型案例,把民法典宣传与矛盾纠纷化解、经营管理实际有效融合,引导企业员工从实际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宣讲结束后,欧建强律师、陈文泉律师对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企业代表们就民间借贷、物业纠纷、合同纠纷等问题向律师进行提问,律师一一进行解答。

 

此次宣传活动搭建了企业与法律服务工作者沟通交流的桥梁,提升了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下一步,县司法局将以“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继续加强与辖区企业的联系,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聚焦企业痛点难点问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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