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推动紫金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10月19日上午,紫金县司法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由副局长黄尔俊主持,局长刘少基出席并作强调讲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全体人员、各基层所负责人、专职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上半年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评查和今年以来的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分别指出了卷宗存在问题和整改方向。据统计,共43个调解组织提交了“以案定补”申报材料,涉及49名调解员,通过审核的合格案件207宗,发放补贴金额23200元。黄尔俊充分肯定了各基层司法所和专职调解员的工作,并根据各基层司法所、调解组织填报的报表、案例等材料,对矛盾纠纷的总体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阶段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部署。
随后,黄尔俊与各基层司法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举行了集中签约仪式,对考核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续聘,对需要调整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重新聘用。
刘少基在会议上强调,近年来,专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一线,在各自的调解岗位上履职尽责,为基层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中所起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各基层司法所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明确职责任务。人民调解工作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为此,各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好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纠纷登记上报工作,各专职调解员也要加强对辖区内其他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要自觉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三是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依法做好调解案卷归档工作,及时回访人民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巩固人民调解的化解质效。
据了解,今年以来,紫金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案件总数861宗,调解成功845宗,调解成功率达98%。近年来,紫金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推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主导作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探索和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紫金、法治紫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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