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2022/3/16 来源:和平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2711
为保护消费者,共促消费公平,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3月15日上午,和平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县公安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在县城六角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设置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袋、围裙、宪法、民法典等宣传品,并结合消费维权案例对《宪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讲解,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并对群众提出的关于假货索赔、消费者维权、婚姻家庭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这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品3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了一个法治、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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