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全民动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00601)
发布:2020/6/10 来源:河源日报《律师说法》栏目  作者:  浏览量:2717 

  

六一儿童节是给孩子们带来欢乐的节日,更是倡导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节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彦红对少年儿童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未成年人近期最常见的法律问题都有哪些?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近期最常见的是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充值问题。不少孩子上网时间增加,许多“熊孩子”在网络直播平台、各种网络游戏中用父母的支付宝、银行卡慷慨“打赏”充值,引起了事后追讨的各种法律问题。其次是因疫情影响无法线下培训上课引起的相关问题,例如教育培训退费问题等。最后是一直以来都位列榜首的校园欺凌暴力,这是广大家长最需要关注的三类防范问题。

问:面对上述未成年人“打赏”充值的情况,监护人能否要回款项?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网络“打赏”主体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家长对“打赏”行为不予追认,“打赏”就属无效行为。对于不满8周岁的孩子来说,因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

问: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线下培训上课,培训费用可以要求退还吗?

答:教育培训合同方面,在培训合同签订后,受疫情影响不能通过线下面对面培训,但可以替代性地通过线上培训达到预期培训效果的,如果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法院不予支持。特殊情况下,如果通过线上培训无法达到预期培训效果,比如艺术类培训,对于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合同、退还培训费或者定金的请求,法院要支持。

问:对于校园欺凌,有什么建议呢?

答:1.不做欺凌者,不做协助者。2.当遭遇欺凌,冷静观察,先保护人身安全,势单力薄时不能正面搏斗,遇到严重暴力,保护头、胸、腹等重要部位,避免生命危险,找机会逃跑,再寻求家长、老师、警察等帮助,做“沉默的羔羊”会导致暴力持续发生。3.平时交友慎重,上学放学结伴而行,加强心理素质锻炼,不用极端方法反抗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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