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镇村居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2018/6/22 来源:本网讯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黄石司法所黄乾婷  浏览量:1503 

          

  长洲村村民骆某于2017年1月9日与骆×在龙川县黄石镇长州村因缴纳饮用水水费问题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推搡,致骆膝盖受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骆的左髌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双方经过黄石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对民事部分达不成协议,骆某在黄石司法所的指引下申请法律援助。

长洲村法律顾问刘宇接到县法援处指派后立即与骆取得联系,并约定在长洲村委会见面。双方见面后法律顾问刘宇某表明自己即是长洲村的法律顾问,也是他此次申请法律援助的律师,并告知某本次为他提供法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为他代写起诉状、出庭参加诉讼。法律顾问刘宇与某办理好委托手续后,就诉讼请求进行讨论。对民事赔偿部分刘宇律师耐心与某分析,使某的赔偿请求合理合法。现待法律顾问刘宇拟好起诉状后,向法庭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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