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司法行政主力军作用 加快五个机制建设
发布:2012/12/30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  浏览量:3598 
 
 当前,广州市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管理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优势,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在加快广州新型城市化法治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围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等职能,着重把握好“五个加快”,为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贡献力量。
    一、加快建立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离不开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与法治保障。一是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实施法律服务人员、调解人员助推企业升级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加快建成全覆盖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由城市到乡镇再到村居的站点辐射网络体系。
    二、加快建立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加快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要求司法行政发挥调解工作柔性化与前置性的特色优势。一是深化大调解机制规范建设。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推进对接机制、专业调解机制的深化和完善。二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效能建设。立足预警疏导,全面推行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新模式,实施矛盾纠纷零报告和直报制度。三是深化调解工作网络建设。推进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进一步调整和加强区、街(镇)、居(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网络体系。
    三、加快建立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机制。新型城市化发展离不开司法行政对墙内监所人员和墙外两类重点人员的有效管控,通过教育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是加快监所信息化建设。大力健全安全防控信息化体系,加快建立全过程、全覆盖、全员性的信息平台。二是进一步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尽快形成适应“首要标准”要求的教育改造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构建“一体化”治理模式。推进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紧密衔接;形成与公检法、工商、税务、民政之间的配合协作机制。
    四、加快建立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机制。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能,加快建设新型城市化离不开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机制。一是持续加大援助力度。按照“应援当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共援”的要求,不断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健全完善集中办案机制、农民工维权机制、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三是积极打造便民平台。强化援助机构规范化和接待窗口建设,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的有效衔接。
    五、加快建立司法行政文化繁荣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运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教育人民、引导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郁氛围。一是提升重点对象法律素质。二是提升法治文化引领能力。三是提升法治文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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