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和谐幸福河源 采取系列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2012/9/17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2885 

 

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从2009年开始抓试点工作,2010年7月全市铺开试行,历时三年多的时间。三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底,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3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413人,现有在册矫正人员520人。从开展试点到现在,接管的社区矫正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管控率为百分之百。在今年“三打两建”专项活动和“三进”工作实施中,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密围绕中心,认真做好“三打两建”查判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监管工作,为专项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
(一)突出“三抓”工作 确保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抓工作平台。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相关14个部门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县(区)参照市级社区矫正组织模式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镇街亦相应成立了由镇街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公安、司法、社会事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市、县(区)、镇(街)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平台。二是抓工作制度。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和印发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社区矫正机构经费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连平监狱会议纪要》、《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运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规范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流程,建立和健全社区矫正各项制度,最近,我市将制定出台《河源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执行措施》文件,编印社区矫正工作手册,更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三是抓试点工作。2008年12月9日,我市召开了首次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制定了《河源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确定源城区、紫金县为试点县区。在试点工作中,市司法局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帮助试点县区理顺各方关系,组织相关人员外地学习取经,指导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试点工作的成功实施,为全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三加强”措施 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并把社矫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使社区矫正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促进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结合我市的实际实施大培训、小培训并举措施,全面抓好政治理论培训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理念,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水平,优化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有威性、能做事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去年,市司法局组织指导各县区司法局举办专题业务知识培训班,派员巡回到各县区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上辅导课,并统一下发学习资料共425本。今年,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培训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全面提升社矫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县区司法局举办培训班共6期,培训人次达228人次。三是加强检查督导。为切实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督导考核评比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督导组,对每个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广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基层社矫工作上新台阶。
(三)开展“专项活动” 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011年6月至10月,市司法局根据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部署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围绕“开展教育培训、健全机构网络、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台帐档案、加强管理监督”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推进了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实现了机构网络全覆盖,消灭了空白点,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有专管人员,各镇街有志愿者队伍,每一个社矫对象都有一个监管小组。二是推进了规章制度建设。各县区司法局结合辖区的实际,制定了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教育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反馈、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社区矫正对象衔接接收、监管改造、教育矫治、帮困解难、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监管执行制度和措施,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操作。三是推进了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区大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力争尽快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做到有计划方案,有专人负责抓,县区、镇、街级级有培训。从检查情况统计,“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先后举办社矫工作人员培训班共101期,达2814人次。四是推进了台帐规范管理水平。在“专项活动”期间,各县区认真抓台帐档案规范统一工作,台帐的文字资料、簿册资料、表格资料齐全、文本格式统一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齐全。为完善台帐档案,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的普查工作,检查统计,五县一区共发出查找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函件152件。五是推进了监管执行质量提高。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好的掌握了监管执行工作的业务知识,懂得抓监管,会操作,能够处理好日常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此外,基层司法所在监管工作中,既能严管,又能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实施人性化监督管理,对一些确实有困难有需求的监管对象,能积极帮助解决。六是推进了认知度的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加强了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及衔接的力度,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工作范畴,进入党政领导的工作视线,引起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例如:连平县司法局在县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社区矫正工作专职社会工作者,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辅助人员,纳入县司法局和司法所管理。先后为元善、忠信、隆街、大湖、三角、油溪、陂头、上坪8个社区矫正工作重点镇各配备1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该做法有效地降低了行政运作成本,优化了人才配置,较好地解决了司法所力量薄弱的瓶颈问题,值得全市各地借鉴。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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