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援处受理首例跨省转办案件
发布:2012/7/26 来源:河源网  作者:刘烨华 通讯员潘舜红  浏览量:4088 

三地法援机构相互协作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 通讯员潘舜红)日前,市法援处受理首例跨省转办案件。在此案件中,四川省绵阳市、浙江省温州市及我市的法律援助机构相互协作,努力争取为受援人获得最大化合法权益。

今年2月份,此前一直在温州打工的贾被其干姐姐以介绍女朋友为由骗到河源。贾某到河源后被传销组织控制失去人身自由,但他始终不同意加入传销组织。李某便授意田某教训贾某,试图以此让对方屈服从而进行传销活动。219日,田某便对贾某拳打脚踢,随后,贾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案现已侦破。

贾某是四川省绵阳市人,其一家主要是靠他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其家人由于家境困难,便向绵阳市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绵阳市法援中心认真审查了受援人的资料后,为了节省法律援助成本,便民利民,便发函河源市法律援助处转办该案,并将相关资料传到我市。 市法律援助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受理了绵阳法律援助中心转办的这个案件,为贾某的父母提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市法援处仔细查看受援人提供的资料及向绵阳方电话联系后,发现某虽然是农村户籍,但在案发之前一直在浙江省温州市工作,且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为了争取到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市法律援助处发函至温州市法律援助处,请求对方协助调查取证某在温州市工作及居住情况。

据市法援处负责人介绍,此宗案件为我市首例跨省转办法律援助案件,且涉及到三省的法援机构之间的协作,三地的法援机构相互协作,争取让受援人获得最大化合法权益。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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