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法律援助处为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服务”
发布:2017/8/7 来源:本网讯 作者:法援处 浏览量:1647
近日,紫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前往行动不便的吴某住所,当场受理吴某的法律援助申请,为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服务。
吴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砍树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左小腿,后经司法鉴定,评定吴某为8级伤残。考虑到吴某行动不便且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紫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决定上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在吴某的临时住所完成谈话(询问)笔录、办理授权委托及代拟起诉状的手续。同时帮其联系紫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当即完成立案及缓交诉讼费的手续。这样,吴某就可以在开庭当天委托紫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律师代其出庭即可,免去其因行动不便不能出庭带来的影响。
近年来,紫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坚持以人为本,秉承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宗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对于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上一篇:
紫金县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下一篇:
紫金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做好工会群体工作
热点推荐
- 2024-12-06宪法宣传周|“宪”在行动“法”进校园 ——连平县开展宪法...
- 2024-12-06和平县召开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
- 2024-12-06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园区”,助力优化龙川法治...
- 2024-12-06紫金县召开2024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评...
- 2024-12-05【法治声音】关于债权转让 你应该知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