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赖不掉的账》——《法治声音》第三期(20160817)
发布:2016/8/1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3044 

 

提要:他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包工头,拥有别墅、宝马,可欠人上百万的工程款就是赖着不还,成为名副其实的“老赖”。最终,被告上了法院,法院将如何审理这案例?请听本期的《以案说法》,《“老赖”赖不掉的账》。

案例正文:

丘某是江东新区临江镇人,是当地一位小有名气的包工头。这几年,承包了不少工程项目,也赚了不少钱。2014年,他又承包了一个几百万的大工程项目,。承包之后,他便请了吴某霞、周某云、汤某慰、陈某锋、陈某中、麦某林帮他建设项目。工程项目需要的水泥向当地的一混凝土有限公司购买。大家还协商规定:工程项目竣工之后,便支付工程款。

经过大半年的建设,2014年底,丘某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了,共需支付工程款120多万元,其中工人工资37万,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水泥款90万元。当工人和水泥供应商前来要工程款的时候,丘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延迟1个月后再支付,并写下欠条。

 一个月后,工人和水泥供应商再次向丘某要钱的时候,丘某又以同样的理由要求延迟付款。随后,三番几次都是这样。无奈之下,工人和水泥供应商将丘某告上了法院。

紫金县法院受理该案件之后,先后作出7份判决书或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丘某还是对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置之不理,不履行还款义务。随后,紫金县法院先后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限制高消费通知及申报财产通知等,并多次找到被告人丘某,要求其主动履行。见法院,动真格了,丘某偿还了一小部分欠款,但其余欠款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

丘某是不是真的没钱还了?答案不是。经法院查明,丘某在江东新区临江镇梧峰村有别墅及三层楼房各1栋,拥有丰田轿车、宝马轿车、重型自卸货车各1辆。依据其家庭收入情况,完全有能力履行上述债务却拒绝履行。

2015729日,紫金县法院据此对被告人丘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同年86日,紫金县公安局对被告人丘某立案侦查,810日,丘某被刑事拘留,824日被逮捕,924日被取保候审。

   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力,在拘留及立案侦查期间,丘某陆续向紫金县法院缴交了37万元,偿还了吴某霞、周某云、汤某慰、陈某锋、陈某中、麦某林的全部欠款及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部分货款,并与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拖欠的剩余货款79万余元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取得了公司的谅解。

    还款了就没事了吗?紫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丘某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丘某对吴某霞等6人已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对混凝土有限公司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后亦对剩余欠款达成还款协议,得到了公司的谅解,依法对其适用缓刑,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也成为河源市首例“老赖”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案件。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丘某也为自己的“赖账”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专家说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黄焕棠

(以下内容作了整理和修改,完整内容请听《法治声音》。)

 问题一:欠债不还,真的会入罪吗?有什么条件?

答:是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无视法律的权威,妨害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因此,科学、及时、有效的惩处这种犯罪,是司法系统特别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好"执行难"的重要途径。

 

问题二:如果生活中遇到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市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借款时应注意什么?

答:解决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强制执行;二是如双方有仲裁协议的,可依法提交仲裁,裁决生效后,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如双方的债权是经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市民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通过非法的途径来解决,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无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有可能使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我觉得主要做到如下几点:1、借款时要对借款人的资信信息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对资信状况不好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不了解的人,最好不要借款;2、要剔除传统的人情思想,要有法律意识,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条内容要明确借款的数额,利息,还款时间和途径;3、最好让借款人提供借款物的抵押或人的担保,让风险下降到最底。

 

问题三:近年来,我市法院在治理“老赖”中采取了很多办法,具体有哪些举措?取得怎样的成交?

答: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积极贯彻上级法院的部署,也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

具体作法可分为内外两个方面,对内的主要措施有:1、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下功夫,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执行公开服务,全面推进阳光执行。2、进一步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推动全国各地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抓紧与执行查控专线进行连接,促进提升执行工作效率,降低执行成本,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3、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和限制高消费,落实与国家发改委等40余家单位联合签订的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推动各单位在各自管理领域开展信用惩戒,继续扩大信用惩戒范围,让“老赖”寸步难行。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惩治力度,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刑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和警示作用。及时收集、汇总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情况,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有关情况。4、建好、用好执行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其上传下达、实时监控、异地调度、快速反应等功能,推动执行实施工作早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

 

问题四:听说入法院“老赖”黑名单的,坐高铁都不能,具体限制有哪些?

答: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我们刚才说的信用惩戒机制和限制高消费的效果之一,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让其不良的信用记录向全社会公开,被执行人的信用度会被下调,不能出国旅游,不能坐飞机和高铁等高消费,对其生活和经营行为产生限制,让其寸步难行。

  

提示:

 法治声音》栏目是由河源市司法局、河源市普法办、河源广播电视台、广东王苗苗律师事务所联合打造的全市首档普法栏目。河源电台FM91.1新闻综合广播每周三中午12:00——12:25首播,周六同一时间重播。官方微博:河源法治声音;栏目邮箱:hyfzsy@126.com.

 

下一期节目,将邀请广东王苗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苗苗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受听众朋友的法律咨询。欢迎关注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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