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言和
发布:2016/4/15 来源:本网讯  作者:船塘司法所  浏览量:1743 

2015年汕昆高速公路征地以来,船塘镇龙江村李某生等兄弟6户、李某先等兄弟5户与上新小组因一块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发生纠纷,李某生、李某先等因此纠纷经常争吵,龙江村委会组织多次调解未果。该纠纷涉及人员较多,牵涉金额大,是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矛盾风险隐患较大。

接龙江村委会报告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大量调查取证,了解到争议地在李某文(上新小组居民,已死亡)的承包山内,因李某文死亡后集体经济组织内已没有继承人,故该承包山已收归集体管理。由于汕昆高速公路征用该块土地后,双方因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李某先等5户声称该块土地系自己哥兄弟几家开垦荒地而来,并由自己家一直耕种着。李某生等6户也声称该块土地系自己先辈开垦荒地而来,当初是李某先来找自家商量让他们家种几年,后李某生家一直没有归还。另外,双方不满上新小组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故三方发生矛盾。

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对李某生等6户、李某先等5户做思想工作并组织三次调解。最终,纠纷三方同意了参加协商解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解决的方案:一、上新小组集体享有人民币20万元;李某生等6户享有人民币16万元;李某先等5户享有人民币20.35万元;二、在2016413日三方当事人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款项拨付分配手续。三、由船塘镇调委会调解员督促办理。

一年的疑难纠纷,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以情以理,耐心疏导,同时本着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化解了该起疑难纠纷,维护了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船塘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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