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2015/11/24 来源: 作者:人事科 浏览量:3106
河司党字[2015]18号
关于刘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军同志任职的通知》(河府[2015]70号)以及河组干介字第57号文通知:
刘军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正处级)。
2015年11月19日
热点推荐
- 2024-12-05【法治声音】关于债权转让 你应该知道的事
- 2024-12-05宪法宣传周|学宪法 讲宪法——河源市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系...
- 2024-12-05宪法宣传周|“模拟法庭进校园 让青春与法同行” ——连平...
- 2024-12-04龙川县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 主题宣传活动
- 2024-12-04连平县开展2024年“12·4”国家 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