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2015/5/15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1536 

512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新辉率队一行五人,在市司法局肖伟星局长、陈建辉副局长、基层科负责人等陪同下到东源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

512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县综合楼四楼召开了由县人大分管领导及法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法院、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及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维安关于东源县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的情况汇报,重点汇报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落实、人员培训、调解业务开展、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并针对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县司法局李振球局长重点介绍了人民调解围绕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的情况,特别在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化解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使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展;同时,对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方面提出了意见;各参加会议的部门负责人作了发言。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东源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以“调解组织网络化、排查纠纷前移化、调解工作防激化”为目标,加强了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注重工作重点,服务大局,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工厂、企业、学校和医疗机构,创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特别是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和重大工作项目建设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成效显著,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对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经费投入方面仍需加强。

513上午,检查小组分别实地察看了仙塘镇城区居委会、红光村委会、仙塘司法所和义合镇超阳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各调委会的人员配备、组织培训、经费投入、规范化建设、制度档案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查阅人民调解工作台账和相关工作资料;从人民调解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协议等工作程序深入了解,特别是对村居的人民调解类型、表现形式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同时在义合镇超阳村召开了由镇政府有关领导、镇司法所、国土所、林业站、派出所负责人及驻村律师、村委会干部参加的座谈会。

最后,检查组对我县近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认为东源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健全;在人、财、物方面舍得投入;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健全有效;社会效果明显。东源县人民调解工作可以说走在了全市及至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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