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纠纷 耐心调解圆满化解
发布:2012/3/28 来源:本网讯 作者:河源市龙川县司法局新田司法所 浏览量:4833
2011年12月1日早上八时许正是上班时间,在新田镇府突然来了七八个外地群众找到镇府领导,不时室内还传出“你们再不给付医疗费,我们就把人抬进镇府由你们去处理好了。”一些言辞激动的声音此起彼伏从领导办公室内传出。原来前几天中午镇府的小车在外出办事行至178线东坑路段转弯时与对面开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开摩托的人左腿上下部粉碎性骨折,当下被送进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交警部门也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了勘查。根据事故发生现场勘查分析,是由于摩托车行驶路线不对所造成的。伤者送院治疗后,镇府先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到了第四天医院因没有收到预交住院医疗费对其家属进行催缴,家属因此一气之下就叫其兄弟亲属共七八人到镇府讨要住院医疗费。伤者是赤岗镇船坑村民叶某,71岁,他是用摩托车载两罗筐柑橘来新田镇一路叫卖的。镇府认为主要责任不是小车行驶不当引起的,先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是出于人道主义,现在住院治疗应该由伤者家属负责才对,出院后待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出来后,到时该负担多少我们一次给付。可是伤者家属说:“我们一个农民家庭现在经济的确困难无法给付那么大数额的医疗费,你们无论如何也要继续支付”。这样一来,伤者家属纠缠不休,镇府坚持初衷,双方互不让步。家属情绪紧张焦虑言辞激动,几个人一直围着主要领导打转,还扬言如果不答应支付医疗费我们就决不离开你们半步,从上午纠缠到晚上9点多钟,弄得领导疲惫不堪。这时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打电话给司法所长,对此事要求协助调处并给镇府一个比较妥善解决的办法,司法所长吴球光在家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镇府听取了领导反映事情的经过后,即给领导提交了一个建议:最好的结局是能否通过协商的办法一次性给予补偿,这个建议当下得到了领导的采纳。但是,领导对此建议又有几分疑虑:一是怕他们没有诚意谈不拢,二是怕给了钱到时不认帐用完了再来要。带着提出的种种疑虑,接下来吴所长马上组织人员慎重与其家属进行协商交谈,经过一番真诚的对话和针对性的调解沟通后,其家属同意了一次性补偿的办法进行解决住院医疗费用的方案,同时对所有在场人做了同意一次性给伤者补偿住院医疗费用做了问话笔录。紧接着双方就一次性医疗费补偿款进行协商,最后镇府方同意以4.5万元一次性垫付补偿给伤者,然后由镇府负责办理事故保险理赔事宜,全部保险赔付款归镇府,并当即起草协议书,双方自愿同意在一次性补偿协议书上签了字。当时看到时钟已经指向临晨1点多了。在第二天上午由吴所长一同与双方向交警部门递交了补偿协议书,当交警的领导看到双方的事故调解协议书后,他们对司法所促成交通事故成功调解表示感谢。
一宗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在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及时圆满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