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龙窝镇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合同签订仪式
发布:2015/3/25 来源:紫金司法简报 作者:紫金县司法局 浏览量:2764
签约仪式上,龙窝镇党委副书记邓述文同志传达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同时要求司法所、村(居)委会与挂村律师密切配合,挂村律师要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共同推进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创建法治社会奠定坚实的基层,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挂村律师代表钟指葵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最后,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进驻该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9名律师与该镇34个村(居)委会代表进行现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签约仪式结束后,由进驻村(居)律师与各自所挂村(居)主任沟通明确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确保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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