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召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
发布:2015/3/24 来源:紫金司法简报  作者:紫金县司法局  浏览量:2424 

为了更好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精神,努力推进紫金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318,在紫金县政法委会议室召开紫金县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紫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国才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国基同志,各镇党委副书记、司法所长,紫金县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紫金县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县司法局长彭汉宏同志,对我县如何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部署,在思想认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督查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目标,为紫金县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层。

紫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国才同志在会上强调:一是认识要有高度。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依法治国、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需要;二是措施要有力度。要求各镇各单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作风要扎实,情怀要到位;三是效果要有亮度。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要亮点纷呈、效果明显,做到群众满意、社会稳定和谐、办事有序高效。同时,要求各镇各单位按照紫金县委办公室、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紫金县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为紫金的经济发展,建设“平安紫金”、“法治紫金”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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