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提升村干部法律素质
发布:2014/5/27 来源:骆湖司法所工作简报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骆湖司法所  浏览量:2311 

523,骆湖镇组织镇村(居)全体干部职工在镇府会议室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培训班,这次培训邀请了广东法开律师事务所的叶日阳主任律师作法律专题讲座;骆湖镇宣传委员叶思杨主持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骆湖司法所所长郭伟平在班上解读了最新的将于71实施的《广东省信访条例》。骆湖镇镇村(居)干部职工110人参加了培训。

叶思杨强调这次办班,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也得到了县普法办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主要目的是在全镇村(居)“两委”换届后的新情况、新任务、新型势下,让广大镇村(居)干部进一步增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的认识,学习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法律的基本要求,提高镇村(居)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叶日阳律师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中,简要地给学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出台的背景与历史过程,扼要地讲解了这些法律中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应用的相关知识,还用一些生动的案例向大家剖析了职务犯罪、职务侵占的形成要素、行为特征以及要负的法律后果,给学员留下深刻的印象。

郭伟平所长在班上解读了今年327日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信访条例》中的一些重要的问题,让学员了解什么是信访、信访活动的主体、信访工作的办理原则、首办责任以及信访活动中的法律责任等。

最后,对村(居)干部进行了普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使学员对班上学到的知识记忆更加地深刻。

培训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学员们一致反映,教学计划安排周密,教师讲课精心认真,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成,我们将结合实际,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

 

                                (骆湖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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