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抓好普法责任落实 护航绿美河源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河源市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2024/8/1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551 

 

近年来,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林依法管林公正执法服务林业”的目标,充分认识“八五”林业普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三到位三紧抓四突出三创新”提升普法“四力”,为绿美河源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市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的法治思维日渐牢固林企林农处理涉林事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

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增强林业普法组织力

(一)组织领导到位。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做好林业普法工作,将林业普法纳入《河源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高位谋划部署,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职负责林业普法工作的人员,较好地形成了职责清晰、协作紧密、齐抓共管的河源林业普法格局。

(二)制度健全到位。定期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跟林业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研究部署贯彻措施,确保全系统普法工作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有效推动林业普法工作落实。每年年初结合林业年度工作规划制定《河源市林业局学法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工作目标,为全系统开展普法工作提供科学遵循。

 

▲市林业局学法普法工作要点

(三)队伍配齐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的指示要求,通过合理统筹干部队伍,将法律专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治人才充实到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等涉法关键岗位,选齐配强林业普法宣传工作队伍,助推全局普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创新建立“林长+”协作机制,全市首个古树公园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在连平县田源镇新河村正式揭牌,以“公益诉讼检察+普法”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联合市公安局组建“森林义警”队伍,进一步拓展护林工作体系。率先在全省成立森林保护志愿者协会,招募民间林长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义警组建授旗仪式

 

▲招募民间林长

 

二、紧抓关键,分类施策,优化林业普法感染力

(一)紧抓关键少数“带头学”。坚持抓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重要法律列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近三年来,共召开各类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重要法律议题的会议16次,通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引领广大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跟着学、照着做,较好地提高了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

 

(二)紧抓关键岗位“深入学”。坚持抓紧普法工作人员这一关键岗位,加强对普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坚持每年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法律解读、座谈研讨等形式的业务培训,做好涉林法律法规问题答疑、新旧对比,切实提高全系统普法工作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林业法律法规的能力。近三年来,共召开各类形式的执法普法业务培训14次,培养普法工作人员176人次,有效推动了全市林业系统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三)紧抓关键群体“广泛学”。坚持抓紧居住在林地边缘的百姓群众这一关键群体,通过护林员走村入户、出动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大力在林地边缘的居民群体中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相关法律宣传,有效提高林地边缘的居民群体爱林护林意识,筑牢保护河源林业生态的基层防线。

 

护林员开展走村入户普法宣传

 

三、突出重点,科学推进,提升林业普法精准力

(一)突出森林防火。时刻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通过开展刊登防火通告、发送提醒短信、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承办2023年全省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月主题日及广东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暨守护平安清明等全省性大型宣传活动,大力提升市民群众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的认识。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率逐年大幅下降,森林火灾受害率远低于广东省控指标1‰,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广东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刊发专题信息肯定了河源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经验做法。

 

▲2023年4月6日,承办广东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暨守护平安清明宣传活动

 

▲2023年9月19日,承办全省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月主题日活动

 

(二)突出野生动植物保护。为推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落地落实,市林业局在做好处置补偿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养殖户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全市217户养殖贫困户全部顺利补偿到位并完成转产,相关做法得到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林业局的肯定和推广。同时,利用河源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中华穿山甲、紫纹兜兰等珍稀动植物保护宣传。2023年新发现的物种“河源堇菜”引起全国70余家媒体广泛关注,全网转发量累计超1亿。

 

▲“河源堇菜”引起全国70余家媒体广泛关注

(三)突出林地林木保护。在开展毁林执法和调解山林纠纷工作中,大力开展“边执法、边普法”,积极向执法对象和纠纷双方宣传《森林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将“释法、说法”贯穿于林业执法、纠纷调处全过程,以说理的执法模式提高林业普法工作的针对性。要求“森林义警”队伍在巡山护林中加强对上山驴友、林区群众的宣传引导,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犯罪,减少林地、林木民事纠纷。

(四)突出森林病虫害防治。积极开展“4·15”林业领域生物安全宣传活动,配合省林业局在我市举办了2024年全省林业领域生物安全宣传活动暨松材线虫病飞机喷药防治启动仪式。结合镇、村绿化督导和防火巡查等工作,大力开展林业领域生物安全宣传活动。积极通过河源电视台、河源日报、河源晚报、南方+及河源创森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普法宣传,有力营造了全民共治的氛围。

 

▲2024年4月12日,承办全省林业领域生物安全宣传活动暨松材线虫病飞机喷药防治启动仪式

 

四、创新方式,提升质效,扩大林业普法影响力

(一)创新普法方式。近三年来,积极组织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参加“法治林业·绿美广东”等普法宣讲大赛,制作《河源古树名木》等林业普法短视频、宣传画40余部(册),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最短的时间、最简单的方式将林业相关政策法律灌输到群众心中。紧抓“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墟市、农闲等人流集中的时段,大力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重要林业法律的“送法下乡”活动400余次,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做好林业法律普法宣传工作。

 

《河源古树名木》普法宣传视频

 

(二)创新普法平台。充分发挥传统与新兴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林业普法。“线上”充分利用“河源创森”微信公众号、河源市政府集约网站等媒体,在线细致解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林业法律。近三年来,共推动各类普法文章605篇,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爱林护林意识。同时,借助第三届“发现河源之美”短视频大赛品牌,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开设“#绿美河源”子话题,通过“党委政府主导+主流媒体实施+网红带动+全民参与”模式,引导社会各界利用短视频、图片,宣传推介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成效并开展林业普法。“线下”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派发普法传单、出动宣传车等传统手段,在公园广场、街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深入开展林业法律“七进”活动,同时精心打造紫金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科普馆等普法场所,有效拓展线下普法平台。

 

▲大力开展林业法律“七进”活动

 

▲打造紫金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科普馆

 

(三)创新普法机制。积极拓展“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在省内首创“森林法官”工作室机制,率先实现“森林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市属国有林场。2023年7月份,黄牛石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法官”工作室首场巡回审判敲响广东“第一槌”,较好地达到了“审理一案,引导一片”目的。利用各方力量,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普法工作质效,近三年来共联合市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国际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普法宣传活动19场次,累计受众4000余人次。

 

▲2023年7月份,黄牛石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法官”工作室首场巡回审判敲响广东“第一槌”

 

▲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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