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欺凌,检察官教你这么做! - 河源市律师协会
守护“少年的你” | 面对欺凌,检察官教你这么做!
发布:2024/3/27 来源:河源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浏览量:1031 

 

 

 

 

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市检察院以“预防学生欺凌”为主题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派出办案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河源高级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等学校作专题讲座。


 

 

 















市检察院检察官刘燕红、范小慈作为主讲人,在各学校以“守护‘少年的你’ 向学生欺凌说‘不’”为主题进行授课。本次授课有别于以往的聆听式讲座,主讲人采用案例分析、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围绕“学生欺凌的定义”“学生欺凌的表现形式”“学生欺凌的危害”“学生欺凌的法律后果”“如何远离学生欺凌”等方面,向广大学生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学生欺凌的概念,阐述学生欺凌的危害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号召学生“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酷的观望者、不当沉默的被害者”,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坚决防范学生欺凌,勇敢对学生欺凌说“不”。


 
















 
















25日,连平县检察院联合连平县公安局共同走进连平县附城中学,为学生们送去精心准备的“法治大礼包”。

 

连平县检察院干警先从电信诈骗种类、特点及危害等内容进行讲解,增强学生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接着,检察干警结合发生在同学身边的欺凌事件以及当下网络热点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案,详细解析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和后果,校园欺凌防范和应对等内容,引导学生预防违法犯罪从抵制不良行为开始,应对“校园欺凌”应正确运用法律手段。
















 
















从3月25日起,河源检察机关将紧扣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主题,重点围绕防学生欺凌、防性侵等内容,以及“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等文件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法治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以法治力量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怎么应对欺凌?检察官们总结了五点建议,第一:遇到侵害不要慌,寻求大人来帮忙。遇到不法侵害时,一定要沉着冷静,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记住:生命永远摆在第一位,健康永远重要于财产。一旦被伤害要保留证据,及时向家长、学校寻求帮助,最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二次侵害。第二:寻求帮助多途径,不要以暴来制暴。有些人原本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但内心仇恨得不到排解,认为只有“以牙还牙”才能解恨,这时他就成了施暴者,使得矛盾不断升级,最终演化成校园暴力案件。如果受到欺凌,要通过正当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争一时之长短,以暴制暴,这样只会适得其反。第三:保护自己不受伤,见义巧为把人帮。如果你看到有同学被欺凌,我们不提倡冒险的“个人英雄主义”,在自身力量不足时不要擅自出手相助,避免事态难以控制,导致自己受伤。但是也要拒绝冷漠,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被欺凌的同学,比如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学校老师报告或者报警。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以用手机拍照、录像协助保留证据,帮助公安机关破案。第四:谨慎交友走正道,无良朋友不可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讲义气”造成的,为了帮所谓的“朋友”出口气,不惜以身试法。所以交友要慎之又慎,要学会慧眼识人。第五:不惹是非不招摇,不去黑暗与冷僻地方。在学校爱炫富的同学容易成为侵财类校园欺凌的受害目标,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低调朴素爱学习,个人不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太多现金,尽量避免去偏僻无人角落,最好结伴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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