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发布:2020/7/16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 作者: 浏览量:2604
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被告人曹福、黄建业为首的16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以曹福、黄建业为首的16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和平县境内以时分时合形式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抢劫、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达六次以上,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等不同刑罚,并处罚金。
上一篇:
和平:禁毒宣传进镇村 营造禁毒好氛围
下一篇:
《民法典》宣传进校园 普法教育促成长
热点推荐
- 2025-03-08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
- 2025-03-06法治之光 引领前行——市司法局党组 书记、局长李庆铎任市...
- 2025-03-06连平县司法行政工作暨“效能提升年” 动员会议召开
- 2025-03-05【法治声音】家庭教育,法律护航——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
- 2025-03-05龙川县司法局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大讲堂暨村(社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