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局公职所律师协助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功调处一宗非工伤死亡赔偿案件
发布:2013/10/23 来源: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  浏览量:3132 

 

2013921,我局接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电话,要求公职所派一名律师协助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非工伤死亡赔偿案件。2013922上午,我局公职所派律师黄伟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参与了调解工作。
在调解中了解到陕西省平利县八仙镇一名20多岁工人在xx花园工棚睡觉时死亡,第二天死者才被发现。死者家属共13人于919到县政府上访并要求用工单位赔偿60多万元。事发后经公安机关法医对死者尸体进行初步检查,认为可以排除他杀及自杀,死猝死可能性较大,死者家属同意公安机关的初步认定。经过近一天的调解,死者家属仍认为死者死在用人单位工棚内,且是用人单位员工,用人单位就应承担赔偿责任60万元降低到赔偿数额为30万元,而用人单位只同意赔偿5.5万元。双方矛盾仍然在僵持着,无法解决,黄律师提出先叫双方回去,好好思考,案件择日再进行调解。
2013年9月26日下午,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由信访局主管领导主持,再次召集死者家属及用工单位进行调解,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提出了双方协商应以目前的法律法规作为赔偿依据。黄律师明确指出本案不是工伤死亡,不可能以工亡赔偿标准为依据,只能参照非工伤死亡标准。经过我们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最终作出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xx花园老板同意一次性赔偿10万元给死者家属,双方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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