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墩镇举办人民调解培训班
发布:2018/11/21 来源:和平县司法局贝墩司法所  作者:刘碧谊  浏览量:1567 

          2018年11月15日上午,我镇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在镇六楼会议室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培训由我镇村(居)法律顾问张婉倩、刁利香和刘佰达主讲。

我镇镇委书记陈志敏作动员讲话,指出2018年是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我镇人民调解员要珍惜此次培训认真学习专业业务知识,传承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要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居)法律顾问、广东贤贵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婉倩主讲,以学习调解的法律依据和调解的程序、方法为目标,展开此次的学习课程。一是介绍人民调解的法律依据,通过两个经典案例讲述调解的重要性、组织特点和两大工作原则;二是介绍调解的程序、方法,开展调解工作的6步程序和讲解常见的6大矛盾纠纷,强调三大调解原则通过讲述典型的人民调解案例分析调解技巧,分享调解心得,讲述五大调解方法。广东贤贵律师事务所律师刁利香和刘佰达分别作了补充,介绍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的重要性和合法性,强调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过程中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最后镇委副书记缪东洋作总结:一是学以致用,新时期基层工作量大,新矛盾纠纷突显,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调解档案;二是讲究情理法,在处理矛盾纠纷的时候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三是维护好社会稳定,现我镇“三清三拆”、污水处理等项目全面开工,新矛盾突显,人民调解员要提前做好排查工作,化解纠纷维护好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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