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伤赔偿难 人民调解促和解
发布:2013/8/21 来源:东源司法简报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  浏览量:2815 

201385上午10时,一群四川外籍民工来到黄村司法所,其中一人还躺着不起来,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接待了他们。据民工反映,他们是四川人,今年725日下午3时,何某某在黄村某农场建猪舍施工过程中从架子上摔下来致左根骨骨折受伤,当即送往医院治疗,因医药费问题,多次找工头和农场老板、管理人员商量,但他们不是躲开不见人就是说不关他们的事。眼看伤者无钱治病,伤者家属和几个老乡一起来政府部门帮忙追讨医药费,好让何某某能治好伤。如再无法筹到资金治疗,便将纠集四川老乡到农场闹事。眼看医治伤情刻不容缓,且为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周军农所长一方面建议他们在没追到赔偿款之前,先想办法筹措资金治伤;另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承诺司法部门会尽快处理这起纠纷。

当天下午,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黄村某农场了解情况,农场管理人员和转发包工头刚开始还不承认有这回事,说四川民工何某某是伪装的。经过对农场管理人员和转发包工头的劝解工作,双方答应坐下来解决。86下午3时,黄村司法所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司法所邀请了骨科专业人员张医生对伤者何某某骨折进行了分析,证实是撕裂性骨折,这几个月需用药治疗方能恢复。听了骨科专业人员张医生的解说后,三方商议一起如何分摊工伤赔偿金。周所长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项目,计算出赔偿总额为18100元,并结合发生工伤的整个过程进行了分析,明确了三方在发包、转包、施工过程中都存在过错(即在发包过程中明知承包方无资质仍发包),按照顾伤者原则,周所长提出解决方案:伤者负此次工伤的次要责任,发包方和转包方负主要责任。各方对周所长提出的解决方案无异议。何某某的家属通过当地司法所的调解,把本来很难解决的工伤赔偿得以快速解决,并当场领到了赔偿款高兴地离开了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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