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
发布:2013/5/6 来源:龙川县司法简报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 浏览量:3418
2013年4月26日下午三点多,老隆镇社区矫正办公室接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杨某父亲的电话,诉说杨某这个月无法到司法所报到。老隆镇社区矫正办公室向其了解情况,得知杨某在4月24日夜七点钟左右在去县技工学校上夜自修课的路上,途经老隆镇大地街时被摩托车撞到后晕倒在路边,人已昏迷不醒,摩托车驾驶员已逃逸,后经好心人送到县人民医院,经检查后得知,造成头部大脑破裂,一天之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老隆镇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原本是在校学生,去年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盗窃的犯罪道路。他父母是下岗工人,现父亲靠摩托车载客谋生,母亲在某鞋厂上班,只能靠微薄的工资收入维持生活。老隆社区矫正办公室了解情况后,马上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报告并说明情况。县司法局主要领导知道情况后,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出发点,马上派社区矫正股股长及老隆镇司法所人员带上慰问金及水果到县人民医院看望受伤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杨某。杨某父母亲非常激动地说:“感谢政府的关心!”杨某也表示一定会在校好好学习,学好技能,重新做人,为实现“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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