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车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交通事故案件
发布:2013/4/2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3865
2013年1月13日下午2时30分许。邓某驾驶手扶拖拉机运送建筑材料前往官天岭村,行驶在和洋线省道上。陈某驾驶125C男装摩托车在同一方向行驶,邓某突然左转进入村道行驶,致陈某摩托车追尾,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头部、手、脚多处受伤。邓某没有受伤。陈某需要入院治疗,共用医疗费用壹万多元,现已治愈。双方当事人为了解决医疗费用多次协商未果,于2013年3月14日申请司法所协助调解。
司法所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首先了解发生事故时的情景和目前伤者的医疗情况。然后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和家属的思想工作,最后,由主持人提出了调解意见,双方同意由邓某一次性付给陈某医疗费柒仟元;损坏的摩托车由陈某负责修理,并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
调解结束后,邓某和陈某对司法所的耐心调解表示非常满意,尤其是陈某感激地说:“司法所的同志确实是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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