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军人优先有法可依
发布:2018/7/30 来源:《律师说法》栏目  作者:  浏览量:3389 

  

【简要案情】

2017731日,国内某国际机场,被某军区紧急召唤的士官杨某10分钟办完值机手续,并进入候机区。杨某感慨:“这次赴军区有重要任务,不凑巧半路遇上了堵车,幸亏有了军人优先通道,让我及时赶上了航班,没有延误军情。”

据悉,201771日,国家民用航空局、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在全国部分民航机场开设“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后,各机场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措施,深化优化细化为兵服务措施,开设通道的机场从最初的81个发展到如今的近200个。一年来,各机场切实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先后指导相关驻场公司开设7个“军人依法优先”值机柜台,机场及驻场26家航空公司均已为军人开通值机、安检、候机、登机全过程优先快行服务,但部分群众对此做法仍存在着些许不理解。

【律师说法】

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黄志强律师认为,《国防法》第7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根据《国防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兵役法》第57条第4款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

习近平指出,“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永远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军人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持政权、社会稳定以及非战斗性的救灾工作上,无时无刻不在倾注着自己的精力与灵魂,是群众过上稳定生活的坚定保障。对于有关法律针对军人所制定的一些便利规定,人民群众不仅要理解,还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这样有助于促进军民团结、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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