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情暖人间
发布:2012/9/17 来源:龙川县司法简报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  浏览量:3708 

 

刑满释放犯李某被捕前住龙川县田心镇上寨管理区红光村,91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缓,在梅州监狱服刑,于2012年7月19日刑满释放。释放时,51岁,患有左侧胸腔性积液等疾病,双脚细小无力,走路不便,神情呆滞,语言障碍等症状,21年的监狱生活让他变得一无所有,他本是上门女婿,房屋倒塌了,农田也没有了。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李某是刑满释放人员中一名典型的“三无”人员,且年老多病,身体虚弱,生活不能自理。
田心司法所得知李某情况后,立刻将相关情况上报到田心镇委、镇政府,镇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会同司法所人员前往李某的老家铁场镇寻找他的兄弟,希望他的兄弟能够接回,当他的兄弟前去探视后,看到李某如此虚弱的身体,都不愿接他回家。为了治好李某的病,使他身体早日恢复健康,在镇府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由镇府出医疗费,把李某送到卫生院进行救治。在医治期间,主管领导亲自前往探视,花费医疗费2万多元。病情虽有所控制,但李某的抑郁症却恶化为精神分裂,镇府只好把他转到县精神病医院医治,并继续支付他的医疗费,现仍在医治中。
田心镇委、镇府领导对劳改释放人员李某不抛弃,不放弃,积极挽救他的生命,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他们积极救助的行为,真是以人为本,情暖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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