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举办法律援助知识专题培训
发布:2012/9/17 来源:龙川县司法简报  作者:龙川县法律援助处  浏览量:3950 

 

9月4日,龙川县法律援助处根据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开展“三进”、“三打两建”及“百日维稳”等三项专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专门组织由县妇联、残联、总工会及2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活动在龙川县司法局会议室举行,时间为半天。
培训班由李副局长主持和主讲,李副局长主要针对两项内容做了详细的讲解,一是《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二是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司法部颁发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随后由法援处主任申强同志对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专题发言。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认识:(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实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水平;(2)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特别是涉及到与民生相关的权益保护内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3)开展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完善功能、运作高效”的工作要求,做到有求必应、有困必解、有难必帮,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二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意识,主要做好三项工作:(1)服务主动化;(2)服务人性化;(3)服务规范化。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1)认真学习掌握《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困难标准规定》有关内容,正确理解和适用;(2)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办理案件;(3)案件的办理、移交要及时规范;(4)办理案件不得收取受援人的钱及财物;(5)所承办的案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反映该培训活动举办的及时,培训内容翔实,操作性很强,对办理好法律援助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希望今后能多举办类似培训活动,有利于提高办案水平,有利于增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幸福龙川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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