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举办全县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
发布:2017/7/31 来源:和平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791 

 728日,我局在六楼会议室举办全县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局党组班子成员、县局基层股、社矫办、律公股、宣教股工作人员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公务员以及镇级人民调解员共48人参加了培训。

陈金锋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希望参训人员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加强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通过培训,力争在思想上有新的认识,在作风上有新的改进,在业务技能上有新的提高。增强责任,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行政工作者,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稳步前进

 会上,陈金锋同志针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作了说明。一是规范使用司法所印章、调委会印章;二是规范司法文书的格式、用词。

 随后,黄志磊律师作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问题的探讨》专题授课。黄志磊律师从两个方面讲解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处理办法:一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般的程序规定,二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遵循的原则。后来还详细解读了《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并指出处理纠纷过程中应着重注意的问题。

下午,参训人员就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会。各司法所结合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大家相互分析。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对各项业务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指导。

此次业务培训,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各司法所进行了工作经验、心得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效果。       

 陈金锋同志作动员讲话

参训人员认真听讲

黄志磊律师作专题授课

参训人员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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