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龙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发布:2017/7/19 来源: 作者:秘书股 浏览量:1712
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司发通〔2017〕51号),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紫金县龙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年来, 龙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调处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改进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全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有效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为和谐群众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年来, 龙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35件,调解成功案件328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连续5年被县评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没有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导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发生。同时,龙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相继被《平安广东》、《南方日报》、《河源日报》等省、市级报刊杂志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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