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导会议
发布:2017/6/2 来源:本网讯  作者:东源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量:1117 

           为切实提高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全面推进我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525日,东源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国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联席单位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办副主任肖奕主持。

会上,肖奕宣读了东源县《关于对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通知并要求:一是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各督导组要及时掌握所负责乡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加强与乡镇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和做法。二是采取“听、访、查、评”四种方式开展好督导工作。

接着,县司法局长李振球通报了我县2016年以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一是绝大多数律师能按要求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法治讲座;二是律师能按要求开展现场服务和非现场服务,及时满足村(社区)“两委”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律师能按要求每个月到村(社区)现场提供服务8个小时,及时解答村(社区)委及村(社区)民的法律咨询,遇到突发事情,能按要求赶到现场或者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等;四是律师能按要求使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工作排班等,并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法治讲座等情况。

最后,刘国才在会上讲话指出,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这次召开联席会议也是一次督导培训会,他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做好督导工作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目标明确,定位准确;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切实提高督导质量和水平;在督导检查中采取“听、访、查、评”的方式全面督导村(社区)律师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发现问题,敢于在报告中提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法律顾问工作;要做到督导工作全覆盖,创新服务模式,不断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指引,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度,使法律服务深入人心,确保各项督导任务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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