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柏埔镇司法所成功解矫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发布:2017/5/26 来源:本网讯  作者:紫金县柏埔司法所  浏览量:1490 

2017522上午,柏埔镇司法所成功解矫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陈某,紫金县柏埔镇群星村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6个月,缓刑 2年,自2015522接受柏埔镇司法所矫正管理以来,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制度,按时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参加我所组织的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表现较好。现已矫正期满,应予如期解矫。

在解矫宣告仪式上,陈某总结汇报了矫正期间的思想、生活和现实表现,并表示今后会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珍惜自由、珍惜亲情、懂得感恩,做个合格的好公民。矫正小组成员分别从思想动态、日常表现、服从监管等方面对陈某作出了综合评价,并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正式宣布陈某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按期解除社区矫正。

宣告仪式结束后,柏埔镇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陈某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告知有关规定,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对其开展帮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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