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全面建立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发布:2017/5/25 来源:本网讯 作者:和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1540
为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日前,和平县普法办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在全县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的通知。这标志着和平县全面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工作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二是要明确基本原则;三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四是明确职责任务,包括明确普法内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普法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工作总结、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围绕热点难点组织法治宣传、深化法治创建丰富法治文化、加强法治培训、加强督促检查评估等;五是对组织领导和考核等保障措施提出了要求。
《工作意见》的下发,切实解决了“普什么、对谁普、怎么普、何时普、谁去普”的问题,将有效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推进“五大发展”、打造“五个和平”、建设美好家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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