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龙窝司法所悉心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发布:2017/4/20 来源:本网讯  作者:紫金县龙窝司法所  浏览量:1402 

社区矫正是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含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龙窝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在严格落实教育监管措施的同时,积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邓某,今年28岁,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于201610月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矫正期间,龙窝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其在201612月刚生下小孩,初为人母,在社区服刑人员与母亲双层身份下,给其带来了一定心理压力及家庭经济压力。后来在我所工作人员的悉心帮教下,邓某充分认识到其所犯的过错,她坚信自己在大家的帮助下一定能改过自新,重新踏上生活的正轨。

这则事例仅仅是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帮教的缩影。我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管理,继续做好帮教措施,在矫正工作中送温暖,传真情,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弃恶从善,以感恩的心态生活,安心接受矫正,成为守法公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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