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局田心司法所及时介入一宗协议履行纠纷
发布:2017/4/10 来源: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田心司法所  浏览量:1102 

    田心司法所通过及时介入调解,化解了一宗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协议履行纠纷。田心镇A村与B村曾发生过山林界址纠纷,并于1966年由龙川县人民法院龙母法庭组织调解并达成了协议,1988年A村曾向龙川县人民法院求证证实了协议书的存在,人民法院也出具了证实协议书存在的公函。

由于近期B村部分群众在某岭建设固定建筑,毁坏了部分原已设置的界址标记,引发了两村年轻对双方山林界址的争议。田心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在调阅了1966年法院协议书复印件的基础上,及时到两村相关村委干部、护林员及知情老者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向林业站、国土所等单位咨询此次纠纷涉及山林土地的具体情况。

由于A村将于3月上旬组织外出乡贤和青少年到某岭植树造林,为预防双方因山林界址纠纷引发更大的矛盾或发生群体械斗事件,司法所在充分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联同林业站组织双方村委干部及相关人员在镇府召开了一次协调会。司法所工作人员赖知礼通过向到会的两村代表通报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通过耐心说服,双方村委干部及代表均同意在1966年法院协议书的基础上,邀请田心镇府相关部门在天气许可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到现场确认界址并立碑定界。

协调会上,除了组织双方达成遵照1966年协议执行这一共识外,还要求双方村委会及时做好各自村群众的思想工作,严防群众到争议地寻讯滋事,以免矛盾升级。田心司法所通过职业的敏感性,主动调查了解,及时组织协调,不但让争议双方遵照协议履行,还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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