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2016/12/30 来源:东源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601
12月27日,县司法局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先后在漳溪镇、上莞镇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导座谈会,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副局长李秀球、公律股长李春、驻村律师、镇委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村(社区)委主任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督查组仔细询问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台帐、日志资料,并与乡镇党政领导、司法所所长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进行交谈,询问活动开展的详情,听取村(社区)反映的情况及提出的工作建议,详细掌握了解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组强调,当前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就是政府买单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让群众不用掏钱、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随后,检查组还深入到两镇的部分村(社区),检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硬件建设情况,认真查阅有关工作登记薄、台账、公示牌等资料,与村支书和有关人员深入交流。检查组对所检查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在显著位置公示律师信息,使律师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规范工作台帐,做好记录存档。
最后,局长李振球强调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驻村律师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有关部门要为律师进村(社区)提供优越环境,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大力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上,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东源经济社会建设、争当 “广东绿谷”先锋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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