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检查组到我县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2016/12/28 来源:东源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497
12月23日,市司法局刘军副局长率社区矫正科叶凯、袁艺副科长到东源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并在县局召开《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尔青、社区矫正股黄志惠股长陪同检查工作,当天下午,召集了21个基层司法所所长召开了《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上午,市司法局检查组检查了我县2016年度“三赛”考核目标任务社区矫正工作完成情况,采取查阅台帐、现场抽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并抽查了蓝口司法所以及县局社区矫正股的社区矫正工作台帐、档案和信息录入情况。经检查,检查组认为:东源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定期报告等各项监管制度,重新犯罪率为零,监管率、建档率、信息化应用率、“两个8小时”完成率、帮扶率均达到100%;而且在全市率先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完成视频互动、服刑人员网上学习等创新项目,社区矫正整体工作走在全市各县区前列。
下午,接着召开了《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军首先介绍《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情况,强调此次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县局及基层司法所多提建议,为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出谋划策。叶凯、袁艺对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分别进行了解说,鼓励各基层司法所要齐心协力,踊跃参与到此《社区矫正(征求意见稿)》的行动中,为《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尔青在座谈会上也提出自己对《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的独到见解,认为此征求意见稿还有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需进一步加以修改,要求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参与。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对此次《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各所根据工作实际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副局长刘局表示《社区矫正法》是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具体的工作内容规范化、体系化、程序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利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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