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就全面推进陕西省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服务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的具体要求,该《意见》也成为今后指导陕西省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新纲领。
根据该《意见》,以精心构建农村地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强力推进“平安乡村”、“和谐乡村”、“美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体目标,陕西省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心警务室建设,逐步实现中心警务室民警专职化;依托社区警务“双向积分”工作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村警务工作信息化水平;借鉴“十小警务”、分级管理等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农村派出所警务模式,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村地区要实现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的目标。
《意见》强调,改革创新将成为陕西省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的新引擎,各地将突出科技信息引领,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6+5+X”升级版的建设要求,以“信息主导、打防并重、管控结合、科学布警、依靠群众”为基本原则,进一步织密农村社区防控网络,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
作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主阵地,《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建设。其中,要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充实农村派出所警力。在广大农村地区科学设置中心警务室,实现中心警务室民警专职化,配齐办公设施、交通工具和公安网络,提升警务信息化水平,逐步形成以中心警务室或城镇社区警务室辐射普通警务室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地要学习借鉴“十小警务”、“三警合一”、“分级管理”等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适应新农村发展需要的警务工作模式。
针对陕西省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管理重点,《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做实城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做细治安问题排查,尤其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及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要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建立由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牵头,各村级组织、单位、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要不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专群结合,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织密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网络。2017年底,每个行政村都应建有一支“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要提高村民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包人包户,利用节假日、农贸集会等时间段,通过“小卡片”、“小喇叭”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广泛开展宣传。
《意见》还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技防建设力度,重点加快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步伐,提高视频监控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在乡镇街道、学校内部及周边、农贸集市、交通要道、村庄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在偏远或经济较落后的村组安装“小探头”,全面实现视频监控联网和可视化实时管控。同时,宣传发动农村群众使用电子门锁、防盗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2020年前,农村地区要在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达到村村有探头,家家有技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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