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司法局举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培训班
发布:2016/10/8 来源:紫金县司法局 作者:紫金县法律援助处 浏览量:2162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紫金县司法局于9月30日在司法局大会议室举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培训班。培训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志峰主持,县法援处主任邓启鑫进行业务培训,我县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县村居法律顾问等60余人参与此次培训。
培训期间,法援处邓主任组织培训人员深入学习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委、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特别是对新《条例》涉及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改革经济状况申报和审查体系等亮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最后,叶志峰副局长还对参会的培训人员在今后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有序的开展提出具体的要求,培训班取得预期效果,进一步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培训班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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