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举办学习《广东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培训班活动
发布:2016/9/12 来源:紫金县司法局  作者:紫金县司法局基层股  浏览量:1932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司办[2016]333号)文件精神,充分提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我县结合实际,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紫金县学习宣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活动方案”,并于9月9日在县局五楼举行了“紫金县司法局学习《广东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培训班活动”,县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或负责人、新招录公务员等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由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勇平同志主持。
培训班上,主持人分管副局长郑勇平同志传达了省厅、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阐述了《实施办法》的立法意义和办班的目的,并提出“认真听课、深入理解、活学活用”的工作要求。
培训班由基层股股长莫善何进行授课,莫善何同志通过对省参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立法的专家省人大法工委行政法规处副处长袁峻同志的讲课课件进行了法背景、目的以及涵义等方面的解读,并结合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工作做法、工作难题等进行了讲解。
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表示,培训班的举办,拓宽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思想,明确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向,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为建设紫金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培训会现场)
(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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