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司法局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2016/6/29 来源:紫金县司法局  作者:紫金县司法局  浏览量:1793 

 

为全面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迎接7月12日至15日全市的交叉检查。县局机关专门组成了检查组,检查组由副局长郑勇平同志为组长,成员由基层股及社矫股成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及查阅台帐等方式,于6月21日至24日对全县286个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行初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各镇镇调委会基本完成了“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了“调委会”的“五落实、六统一”。
二、大部分镇的村(居)能基本完成“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但因个别村(居)因条件所限,未能设置专门的调解室等;个别村(居)因办公大楼搬迁或装修等原因,遗失了此前统一发放的徽章、标牌、制度牌等;另有2个村(居)遗失了印章。
三、此次检查工作中,检查结果比较好的镇有:九和、龙窝、凤安、紫城、柏埔、蓝塘、上义;其它各镇仍需加强。

       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实现“调委会”规范化,是实现“调委会”组织健全、优化“调委会”工作效率及确保“调委会”工作成果的重要举措。对规范化建设仍未全面落实的“调委会”,县局要求各级调委会主要领导充分认识抓好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提高责任意识,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在全市交叉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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