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头司法所开展“遵规守纪、防毒禁毒”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活动
发布:2016/5/25 来源:东源司法简报  作者:涧头司法所  浏览量:1815 

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防止在社区矫正人员中出现涉毒违法犯罪现象,增强我镇社区矫正人员拒毒意识和防毒能力。5月24日,涧头司法所积极开展主题为“遵规守纪、防毒禁毒”的社区矫正人员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学习会上,众浩律师事务所马逸鸣律师结合我国《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对当前涉毒违法犯罪案件作了主要介绍,深入浅出的谈了毒品的危害,对今后如何预防毒品犯罪提出了五点要求。他指出:预防毒品犯罪,一是要认真接受预防吸毒、贩毒、制毒的知识教育;二是要坚持独立的人格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三是要慎重交友,谨慎对待陌生人的“馈赠”;四是要远离易染毒场所;五是要加强禁毒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禁毒宣传。

司法所所长曾颖同志结合涉毒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讲解惠城区毒枭张某康贩毒判刑出狱复吸案、淡水官员郭某福介绍贩毒入刑案、惠州麦地富二代黄某涛吸毒后产生幻觉抢劫案等,说清道明制毒、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给家庭和自身造成的毁灭性伤害。要求社区矫正人员一是要做到遵规守纪、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易染毒的娱乐场所;二是要远离毒品,不可产生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拒绝毒品、推动宣传,主动向家人、朋友宣传毒品的危害;四是遇毒品犯罪问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争取立功。会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观了禁毒宣传海报,签订了禁毒承诺书,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近期掀起的禁毒人民战争,为实现创建“平安涧头”、共筑涧头镇“无制毒村(居)”而努力。

(涧头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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