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遭污染 调解员来帮忙
发布:2016/5/25 来源:东源司法简报  作者:漳溪司法所  浏览量:1498 

   2016429下午,上蓝村村民廖某科急急忙忙来到司法所反映其家的食用水管道被蓝某在此经营养殖场直接排污山塘的洪水冲断,污水进入食用水管管道,流出来的水有一股尿骚味,不能食用,影响其的生产生活,要求帮其解决。

听该当事人反映问题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上蓝村委会一同到实地调查了解。在实地我们调查了解到,廖某科所说被冲断的水管离蓝某经营的山塘处不足十米,此处的水管也是暴露在外面的,由于近段时间连日下大雨,因蓝某疏忽没有及时泄洪,导致其山塘水满发生溢洪,冲断了其山塘处于下流处廖某科的水管,污水直接进入被冲断处水管管道内。我们在廖某科家里看到,水笼头流出来的水是浑浊的,水里有一股异味,确实不能饮用。

调查了解清楚后,我们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但蓝某以不在漳溪为由而拒绝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在电话里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要诚恳面对发生的问题纠纷。55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多次进行思想教育后,蓝某答应了我们安排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蓝某承认是他疏于管理,导致其的山塘发生溢洪冲断了下流处廖某科的水管。在蓝某拒绝调解这段时间,因廖某科无水用给他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其当天叫人维修了水管和冲洗水管内部管道,蓝某答应他会承担相应费用。

 

                                         (漳溪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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