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2016/5/20 来源:东源司法简报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公律股  浏览量:1523 

为切实提高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全面推进我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5月19日上午,东源县召开2016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维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府办陈伟辉副主任主持,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伟辉同志在传达《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中重点提到:一是督导的工作职责。各督导组要及时掌握所负责乡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加强与所负责乡镇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和做法。二是采取“听、访、查、评”四种方式开展好督导工作。

接着,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通报了2016年第一季度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绝大多数律师能够按工作规定开展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律师能够积极为基层干部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三是律师能够主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四是律师能够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五是多数律师能够规范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台账。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维安在讲话中指出,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2014年8月开展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全县284个村(社区)的大力配合下,在市县48名律师的积极参与下,我县“一村(社区)一律师”全覆盖法律顾问体系正式形成,在努力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上取得一定成效。就如何更好地开展今后的工作,陈常委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做好督导工作的责任担当;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督导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讲究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督导质量和水平;四是要在督导检查中积极发现问题,敢于在报告中提出问题;五是要做到督导工作全覆盖。要深入到各村的群众中去,掌握各村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农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更要认真调查了解,及时督导解决。为“争当广东绿谷先锋,建设东方健康之源”,实现“五大名县”和建设平安东源,法治东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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