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领导到我县督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发布:2016/5/11 来源:东源司法简报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基层股  浏览量:1488 

   2016年5月6日,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建辉、基层科长杨江等一行五人到我县督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工作,并抽查了黄村 、叶潭、蓝口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尔青、基层股负责人古春平陪同督导。

    首先,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尔青汇报了我县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落实情况。一是领导重视。县政府办公室向各乡镇下发了《东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标准规范操作;二是全县统一标准。对全县调委会标牌、标识、制度过时陈旧不规范的进行全面更新;三是由县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协调,统一制作、统一安装、统一时间完成。听取工作汇报后,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建辉对我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进展情况表示满意。

    接着,督导组到黄村、叶潭、蓝口等镇抽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有些调委会的印章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有些调委会的调解协议书以其他的单位印章代替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印章使用不规范;二是有些调委会标牌、制度陈旧未按新标准更新,标牌悬挂也不够规范;三是有些调委会未设置独立调解室,一室多用,摆设混乱,未能突出调解室的作用,制度也不是挂在显眼位置,标徽也没有按规定悬挂。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尔青要求,相关司法所要积极协调镇、村(居)调委会,对照存在问题,迅速逐项按时抓整改,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到实处。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建辉强调,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是落实《人民调解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已经纳入我市“三赛”考核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司法业务主管部门及镇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落实好调解室场地,规范好调解文书,确保市“三赛”考核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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