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督导工作反馈会
发布:2016/4/26 来源:本网讯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量:1442 

 

为切实提高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全面推进我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4月13日,县司法局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督导工作反馈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公律股长、办公室等人员参加了会议,局长李振球主持会议。
会上,五个督导组分别汇报了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情况表明: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法律顾问律师驻村(社区)工作高度重视。二、各村(社区)干部对律师驻村(社区)开展工作高度支持,有律师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联系机制。三、各驻村(社区)律师能按“四个一”工作内容和“五员合一”工作法积极做好法律服务,让老百姓能在家门口享受法律大餐。但也存在如下问题:1.个别村(社区)干部对驻村(社区)律师有抵触情绪,不了解驻村(社区)律师的工作目的和意义。2. 个别乡镇对律师驻村(社区)宣传工作不到位,户外宣传活动开展不理想。3. 驻村(社区)律师责任心有待提高。少数驻村(社区)律师没有认真落实“四个一”的工作要求,也没有按“五员合一”工作法开展好各项业务。4. 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镇司法所、村(社区)对法律顾问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泛。
最后,局长李振球强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省、市、县的重要工作部署,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司法所、村(社区)委员会、驻村(社区)律师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强完善工作制度、台账和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做好群众法律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县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争当 “广东绿谷”先锋、建设东方健康之源提高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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