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头司法所积极推进“履行禁毒义务 参与禁毒斗争”中小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2016/4/21 来源:本网讯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  浏览量:1519 

深入推进防范打击制毒违法犯罪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落实“七五”普法“七进”工作,坚决遏制制毒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学生拒毒意识和防毒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420,涧头司法所积极推进主题为“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的涧头镇中小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学习会上,涧头司法所组织新丰江律师事务所陈海美律师结合我国《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就现形势下青少年如何识毒、防毒、拒毒作了主要介绍。她指出,青少年因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属于毒品易感人群,青少年面对禁毒必须做到一是要拒绝吸毒诱惑;二是要积极掌握毒品知识;三是要拒绝接受陌生人“馈赠”;四是要慎重交友;五是要不盲目追赶“时髦”;六是要远离易染毒场所;七是要加强禁毒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共筑禁毒防线。

镇党委副书记朱嵩同志强调,制毒、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是给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的杀手。青少年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希望广大青少年要一是要做到立志成才、勤奋学习;二是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三是要拒绝毒品、推动宣传,向父母、兄弟、姐妹等家人宣传毒品的危害性,遇毒品犯罪问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会后,全体师生参加了禁毒宣誓、拒毒承诺签名和禁毒游行等活动。通过游行活动,发挥了学生带头禁毒的社会示范效应,鼓励群众掀起一场禁毒人民战争,为共筑涧头镇“无制毒村(居)”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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